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5年)》
2024年,全国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858.2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682.8万吨、19.6万吨、227.4万吨、901.9万吨、26.5万吨。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移动通讯设备、轨道交通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关键需求领域,围绕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等3大类50项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保障下游应用需求,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附全文)
《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正式发布,包括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深入推进、重点降碳路径全面落地见效、支撑保障体系不断夯实、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定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全文近日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其相关活动适用,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想法的您,一起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即日起,生态环境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开设“我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专栏,欢迎大家踊跃建言献策。
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5年)》
2024年,全国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858.2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682.8万吨、19.6万吨、227.4万吨、901.9万吨、26.5万吨。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11.9—11.15)
近期,生态环境部高频推进多项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精神,召开党组会、常务会审议多项环境管理文件与标准;黄润秋部长赴 COP30 参与国际气候合作,我国提交 2035 年国家自主贡献报告;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同时发布 11 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全球气候治理。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家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移动通讯设备、轨道交通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关键需求领域,围绕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等3大类50项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保障下游应用需求,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附全文)
《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正式发布,包括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深入推进、重点降碳路径全面落地见效、支撑保障体系不断夯实、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定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全文近日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其相关活动适用,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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