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部开展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对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徐政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5.《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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