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郗梓延
	电话:(010)65645587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黄志辉
	电话:(010)84920194
	邮箱:huangzhihui@vec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
	3.《城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法(交通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公安部办公厅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9.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0.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12.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3.北京大学
	14.北京理工大学
	15.中山大学
	16.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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