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SZX-202512SZ-6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南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421224-04-01-2194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畅泓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山县畅泓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臻鸿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南林桥工业园区东部。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9.76亩,主要实施南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5万m3/日,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格栅、滤池、污泥泵房、深度处理池、加药间等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主要完成23.5km管网设施及检查井等工程,并完成厂区服务楼、大门、 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根据项目的相关前期资料,组织、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的建设内容,以及招标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1月05日。
合同估算价:19733.48万元。
2.3 其他: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并通过图审;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施工负责人;
(4)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9)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同一标段中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9)款规定
(5)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4)(5)(6)(7)(8)款规定。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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