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粤港澳行动方案》)。《粤港澳行动方案》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粤港澳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低碳、蓝色清洁、绿美生态、美美与共、健康安全、融合创新、开放共享等7方面、22项主要任务。文件正文如下。
文件正文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共建融合创新美丽湾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使大湾区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深化粤港澳三地整体规划、优势互补、协作创新、共保联治,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打造全球绿色发展高地。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达峰,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形成一批先行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到2030年,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安全健康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二、共建绿色低碳大湾区
(一)构建区域协作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区域绿色发展的核心引擎,推动广州、深圳都市圈和珠中江协调联动发展。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协同创新、环境共保联治,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强化空间引导,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应用,探索建立陆岸海联动、区域一体化管控机制,以典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重点,细化优化管控要求,丰富应用场景,提升管控效能。
(二)打造现代化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重点行业新改扩建企业能效应达到标杆水平,环保绩效应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依托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组团,建设若干个万亿元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绿水经济”,打造高附加值涉水涉海新业态,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推进汽车、电子制造、建材、污水处理等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和环保服务业。持续实施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三)打造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在广州、深圳、中山等地建设世界级海上风电研发和总部基地。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布局新型储能核心装备制造集聚区,打造多能互补、虚拟电厂样板。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区域电热冷等集中供应系统。深化绿电绿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粤港澳绿氢认证框架。
(四)打造绿色可持续交通体系。深入推进零碳机场和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绿色化建设。加快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装备,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燃料研发生产应用,建设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示范中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心、绿色航运中心。到2027年,广东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三、共建蓝色清洁大湾区
(五)共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强化大气污染一体化防控,推动大气环境监测、污染天气预报、移动源排放监管跨境合作。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探索建设跨境运输零排放走廊。加强甲烷排放控制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管理。到2027年,消除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在全国城市群持续领先。
(六)共建珠江美丽大河三角洲。健全珠江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东江、西江、北江、新丰江等重要江河湖库和源头水联合保护,保障供水和饮水安全。深化深圳河、深圳湾、前山河等跨界河流水域治理,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清水走廊。因地制宜实施江河湖库水系互联互通工程,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宣传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到2027年,珠三角全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建成率达到45%。
(七)共建珠江口美丽海湾。健全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深化珠江流域上下游入河入海总氮协同减排,推动珠江口近岸海域协同治理。建立跨境海漂垃圾、海上垃圾违法倾倒等信息沟通机制。探索开展河口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创新深圳湾粤港共治模式,高水平打造美丽海湾、和美海岛。到2027年,广东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5%。
四、共建绿美生态大湾区
(八)维护湾区一体化生态系统。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系统性保护南岭、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和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为引领建立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深化19条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打造“候鸟湾区”。推进深港跨界生态廊道连通,共建梧桐山—红花岭生态走廊,打造深圳河北岸碧道,开展香港米埔湿地、深圳湾红树林湿地跨境协同保护。加强琴澳生态一体化保护。到2027年,珠三角生态质量指数(EQI)基本稳定。
(九)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加强对黑脸琵鹭、黄胸鹀等全球受威胁物种,以及中华穿山甲、中华白海豚等特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协同保护,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成效评估。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修复,打造“生境花园”。
五、共建美美与共大湾区
(十)高标准建设国际化美丽城市群。发展城市高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生态廊道、通风廊道、景观廊道、城市绿道一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噪声、恶臭、餐饮油烟等治理。联动建设美丽城市,广州、深圳加快探索超大城市环境治理典型路径,支持建设美丽香港、美丽澳门。
(十一)分级推进美丽广东建设。推动粤东粤西与大湾区紧密衔接、互为支撑,建设人海和谐的现代化美丽城市。推动粤北地区深度融湾,打造山区城市生态共富新典范。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县域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美丽县城、美丽乡村。以环南昆山—罗浮山、环西江—北江、环万绿湖为重点建设绿美示范带。到2027年,广东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
(十二)创新“美丽细胞”建设模式。建设系列口袋公园、零碳社区、宁静小区、美丽庭院,打造人民群众可感可知项目载体。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零碳园区建设,推进现代化美丽牧场、南粤红绿径、最美旅游公路建设。建立“粤来粤美”宣传展示平台,深化农文旅融合,持续推出一批生态文化精品旅游路线。
六、共建健康安全大湾区
(十三)加强生态安全与环境健康管理。加强大湾区与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安全协同防护,完善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开展环境健康监测、风险评估和分区分级管控。广州、深圳创新开展城市环境健康管理。
(十四)实施土壤和地下水协同共治。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探索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分层出让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动大型腾退地块分片分期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稳中向好。
(十五)共建“无废湾区”。开展大湾区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和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究,建设“无废细胞”。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理处置监管,创新危险废物全过程多部门智慧化监管模式。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到2027年,“无废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建成2个“无废城市”。
七、共建融合创新大湾区
(十六)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同开展机动车排放、跨界河流和海域治理、市政污水排放、垃圾填埋等标准衔接。推动建立大湾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合发布机制,构建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评价技术方法。搭建碳足迹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和推广应用,推动大湾区城市碳普惠机制衔接和产品碳足迹评价互认互信。
(十七)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落地,强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和结果应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绿色低碳关键领域,持续吸引国际资金流入绿色项目。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稳妥有序发展碳金融,鼓励建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和特色分支机构。建立美丽广东金融项目库,探索美丽城市建设金融支持模式。
(十八)加强绿色低碳环保科技创新。通过相关科技计划加强任务部署,开展绿色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新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持续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数字赋能,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应用场景,构建新一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十九)实施重大工程。以产业链安全、生态安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智慧监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等为重点,谋划储备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通过相关资金渠道给予支持,支持大湾区申报相关领域“两重”项目。
八、共建开放共享大湾区
(二十)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合作平台。横琴与澳门共同开发近零碳建筑、综合智慧能源等项目,创新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前海探索跨境环境服务一体化模式,推动深港环境数据协同共享,打造城市智慧管理模式。南沙深化气候投融资中心建设,探索一批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和减污降碳协同路径。河套打造深港绿色科技园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
(二十一)全链条打造绿色外贸发展高地。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变化,修订完善绿色产品认证认可目录,推动国际互认。推动重点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参与碳标识认证,将企业碳排放、产品碳足迹等信息纳入绿色采购、绿色金融、信用监管等体系。支持构建香港绿色低碳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引导重点出口企业建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专项治理架构。
(二十二)深度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全面参与国际绿色低碳经济和气候环保合作,开发生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及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发挥“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作用,带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走出去。高水平举办香港国际环保展览及“一带一路”环保合作高峰论坛、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依托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大对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支持力度,实行促进先行区建设的财政、产业、金融、人才、科技政策,探索财政资金激励性、奖补性改革,落实好现行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广东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健全完善清单式、项目化推进落实机制,牵头制定年度任务和分工,携手港澳落实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健全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和专家咨询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和跟踪评估,研究建立美丽指数,加大对美丽湾区建设成果宣传推广力度。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