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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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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统一产品碳足迹认证标识使用与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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