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修改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23-03-30
106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附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3日印发

 

解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就《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修改单答记者问



请填留下的联系方式
以使我们能够高效解决您的需求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