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4月21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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