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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丨有资金支持的固废利用政策汇总
来源:国家固废技术情报共享平台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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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的政策

《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包括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建设等。

支持方式: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支持方向:

明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补贴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煤矸石:烧结砌块、作砂石骨料、制陶粒及相关制品、有价组分提取及二次利用、制活性碳酸钙、煅烧高岭土、其他可消耗煤矸石固废的综合利用项目。

粉煤灰:生产砌块、碳酸钙板、陶粒及相关制品及有价组分提取利用。

相关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税政策》

企业应税固废排放量为固废产生量减去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相关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

主管部门:税务部门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向:对利用工业固废(如粉煤灰、煤矸石等)生产符合条件产品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率30%-100%)、所得税减免等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等。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支持方向:推动大宗固废(如尾矿、冶炼渣等)综合利用,支持建设固废协同处理示范基地,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资金渠道:中央预算内投资、绿色产业基金等。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支持方向:对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突出的企业,认定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给予资金奖励。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支持方向: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入选目录的企业,可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地方层面的政策

北京市

《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按实际处理量给予补贴(约30-70元/吨)。

绿色金融支持:通过“绿色信贷”对固废利用项目提供低息贷款。

上海市

《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对工业固废资源化项目按投资额给予最高30%的补贴。

生活垃圾处理:对湿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运营补贴。

广东省

《广东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固废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江苏省

《江苏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励办法》: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吨10-50元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

市政工程强制使用炉渣骨料(替代率≥30%),产品通过绿色认证奖励20元/吨;

要求新建煤化工项目配套气化渣利用设施(利用率≥50%),给予设备投资30%补贴;对气化渣资源化企业给予每吨20-50元的财政补贴,并减免环保税。

对煤矸石利用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

对粉煤灰资源化企业给予每吨10-30元的财政补贴。

对脱硫石膏利用企业给予运输补贴(50元/吨),并优先采购其产品用于政府工程。

山西省

钢铁企业炉渣综合利用率未达90%的,限制新增产能审批;

陕西省

炉渣基建材纳入《保障房采购目录》,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将气化渣利用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库”,优先提供绿色信贷支持。

重点支持行业政策

建筑垃圾资源化

多地出台建筑垃圾处置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建设移动式或固定式资源化处理线。

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明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1.直接财政补贴

北京市

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按实际处理量补贴 30元/吨(2023年标准),同时要求再生产品用于政府工程。

案例:房山区某处置企业年处理50万吨,年获补贴约1500万元,占其收入的40%。

深圳市

实行“阶梯式补贴”: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补贴 45元/吨;利用率70-90%,补贴35元/吨。

额外对再生产品销售给予 10%-15% 的价格补贴。

苏州市

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投资给予 20%-30% 的设备购置补贴(最高500万元)。

2. 税收减免与用地支持

上海市

资源化企业享受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50%,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优先获得工业用地。

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工程强制使用比例不低于 10%。

郑州市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减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处置企业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3. 项目专项补贴

雄安新区

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可申请 “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0万元。

强制要求新建项目再生建材使用比例不低于 30%,政府工程额外补贴5%造价。

成都市

对年处理能力50万吨以上的处置中心,给予 一次性建设补贴500万元。

工业固废(尾矿、粉煤灰等)

对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项目,优先纳入地方绿色产业项目库,享受土地、税收等优惠。

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

中央财政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0.25元/千瓦时),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可申请“无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绿色金融支持

绿色信贷

商业银行对固废利用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生态环保专项贷款。

绿色债券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废处理项目(如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发行的固废处理专项债)。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由财政部牵头设立,首期规模885亿元,重点投资固废资源化、循环经济等领域。

科技研发支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可达千万元。

地方科技专项

各省市设立科技计划,支持固废处理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如浙江省“尖兵”“领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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