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反馈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454734046@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徐春林 联系电话:0851-85867736
附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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