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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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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LTZ-2025-ZB-199

  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42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45000

  预算金额(元):7425000

  单位: m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提升改造,满足处理规模日平均不小于40m³/d,全年运行不少于300天,产水得清率大于等于50%。运维费用包括:工程改造、设备投资及大中修费用以及期满的恢复性大修,日常运营电费、自来水费、药剂费、人工费、浓缩液处理费、污泥处理费、危废处置费、日常化验费、膜更换费用、日常维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昌吉市城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原设计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m³/d,现处理能力为20m³/d,年处理量约2000³/d,生产周期5月-10月。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165元/m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结算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
  金额:1485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须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账户汇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联系电话:0994-2236077
  备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XJSLTZ-2025-ZB-199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0号

  联系方式:0994-2521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 号昌吉中心 ·锦辰国际 17 楼

  联系方式:0994-223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94-22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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