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环固体〔2025〕45号)《自治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新环固体发〔2025〕96号)要求,为高效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内容及奖励机制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行为,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的环境污染行为。
(二)征集内容
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街道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详细信息。
(三)奖励机制
依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事项,向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线索反映渠道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三、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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