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东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情况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同一法人单位在省内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请以省内管理层级最高的机构名义反馈。
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官力斯 020-87531915;邮箱:gdsthjt_guanlisi@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反馈意见”)。
附件:
1、《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wps
3、意见反馈表.wps
广东省生态环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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