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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湖泊保护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试行)》
来源:玉溪网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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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玉溪市湖泊保护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创新构建权责清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湖泊保护联合执法体系,全面提升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为玉溪市湖泊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据市湖泊管理局综合处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介绍,《机制》紧扣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聚焦湖泊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效能提升,针对性解决以往执法中可能存在的“单打独斗”“条块分割”以及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通过“查改治”一体推进,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促使湖泊保护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

据了解,《机制》建立了联席会商、定期调度、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督促检查五大运行机制,明确在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托玉溪市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市湖泊管理局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11个主要成员单位履职。该架构严格遵循“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替代部门‘三定’规定、不改变部门执法事项”原则,既保障了联合执法的系统性,又维护了各部门执法的专业性。同时,《机制》还对11个成员单位的主要执法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各部门权责清晰、协同互补,共同织密玉溪市湖泊保护执法网。

《机制》的建立,是玉溪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破解湖泊保护执法难题、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玉溪市湖泊保护工作进入协同治理新阶段;将有效消除执法部门间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移交、处置等方面的壁垒,为玉溪市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高原明珠”永葆清澈底色。(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施宇 通讯员 盛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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