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省厅组织各地开展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市局初审、省厅复核,确定了江苏省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引领性和B(含B-)级企业名单。
附件:1.2025年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企业名单.pdf
2.2025年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引领性企业名单.pdf
3.2025年重点行业绩效评价B(含B-)级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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