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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亿!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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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为深化梅江区环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梅江区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和市场化改革框架方案》要求拟启动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招标,持续巩固提升梅江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一把扫帚”管理机制,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高质量环境卫生需求。

2、实施范围

包括:除长沙镇、西阳镇以外,梅江区城市建成区内,以及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园区)的公共区域。范围不含:非公共区域(如居民房前屋后属于私人的空地、闲置地、屋坜缝隙、祖屋、禾坪、竹头地等);农田、菜地、林地、果园,边沟及周边等;池塘、水池、河流、湖泊等水体;河堤坡面、滩涂,堤下路、平台等;业主(单位、企业或公司等)的停车场、广场、空地、公厕等;清单外的公园、农贸市场等;交通和公路部门管理的道路;祖祠公厕等。

范围详见附件1《实施示意图》、附件2《路街明细(主次干道)》、附件3《道路明细(东升园区)》、附件4《路街明细(背街小巷)》。

3、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市环卫局所有生产作业,道路清扫保洁(含道路绿化带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含垃圾容器保洁、维护及更换),中转站和公厕管理,洒水降尘及城市家具冲洗,小广告清理,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劝导服务、智慧环卫系统投入及维护等。各镇、街道负责的部分业务,包括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部分公厕管理等。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园区)内部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等。

a.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园区)内部道路以及范围内合同期新增的道路,相关道路的附着绿化带、树穴、坪地、边角地、临时停车位、地下通道、行人天桥、道路两侧边沟渠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杂物清理、小广告清理、果皮箱清掏和维护更换等。道路洒水降尘、冲洗,以及环卫设施设备、城市家具冲洗等。

b.服务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以及垃圾收集点分类设施、分类垃圾桶的维护更换等,包括市环卫局承接的服务区域范围外的垃圾收运工作。

c.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维护运营和设施设备维护更换,以及部分位于服务区域范围外但列入服务清单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

d.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文明劝导、迎检等工作,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e.各种上级迎检、重大活动的环卫保障任务和突发应急事项、疫情防控工作等环卫保洁任务,以及领导交办的各类保障事项。

f.建立智慧环卫管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做好转办的各类案件、投诉的处置工作,以及按时报送各种涉及环卫作业和收费的相关统计信息、整改、总结材料、台账资料等。

g.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与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所需费用(含冲洗、洒水等作业的取水费、果皮箱和垃圾桶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遇最低工资、社保等相关政策调整,相应增加的费用不作调整,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预算金额:214470000.00元

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DZD2025FG122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D2025FG1222

项目名称: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14,4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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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联合体形式预留】。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①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江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4日 至 2026年01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一点击“项目采购”一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一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5、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学院路10号

联系方式:0753-2240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121号创杰金融中心908

联系方式:0753-2199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3-2199136

广东正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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