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二、支持方向
采用《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中载明的绿色低碳技术实施的投资项目。一是支持传统产业重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二是支持绿色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研发应用项目。三是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减污、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装备升级、数字化升级改造(能碳管理中心建设等)、工业绿色微电网等。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绿色工厂积极填写《绿色工厂融资需求表》(详见附件),并对项目合规性和融资性需求进行初步审核。于3月1日前将推荐项目有关情况书面报送至我厅。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牵头组织金融机构、行业专家赴融资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和项目信息核查工作。
(三)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共同审核通过的融资项目将推送至有关金融机构,并择优报送工业信息化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附件:绿色工厂融资需求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3日
(联系人:蔡文震;联系电话:0991-45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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