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指导新乡市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绿色新乡生态新格局。在“无废城市”建设河南实践中出“新”出彩,持续推进建设资源节约集约、生活绿色宜居的“美丽新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工作。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激发创新活力。以推动新乡市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典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探索利用处置新途径、新方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治理体系创新,鼓励各县区主动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
坚持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党政主导,倡导全民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
三、建设范围及期限
(一)建设范围
建设范围包括新乡市辖5个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3个县级市(长垣市、辉县市、卫辉市),4个市辖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8291平方公里。
(二)建设期限
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时限为2026年至2027年,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第二章 建设目标与指标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新乡市绿色低碳发展核心要务,打造中原地区“无废城市”建设标杆。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持续下降,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建设中原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新乡市产业发展和区位优势,着力建设中原地区典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协同处置产业发展高地。到2027年,完成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的32项制度体系建设任务、17项技术体系建设任务、16项市场体系建设任务、20项监管体系建设任务、40项重点工程,聚力建设绿色转型示范区,打造中原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模式,生活源固体废物“零废”回收处理模式,“飞灰建材化”利用模式等四大特色亮点模式。
(二)阶段性目标
全面启动阶段(2026年)。摸清新乡市固体废物管理现状,聚焦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新乡市“无废城市”管理机制、协调机制和宣传机制,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启动,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推进,在重点机构、社区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重点建设阶段(2026-2027年)。到202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保持在7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增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安全管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形成新乡“无废城市”建设特色模式。
持续推进阶段(2027年及以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稳步推进中原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发展高地建设,推动新乡市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美丽河南”建设目标。
二、建设指标
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结合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特点及任务安排情况,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39个三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共26项(标注▲),可选指标共13项。各建设指标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一)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合作
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的统筹调度作用,统筹开展全市“无废城市”建设组织、调度等工作,为“无废城市”建设有效推进提供强力保障。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的具体协调作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机制,各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无废城市”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因地制宜施策,稳步推进建设进程
将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和新乡市推动城市绿色转型发展有关工作部署有机融合,确保目标指标有机衔接,任务措施有机协同。稳步推进实施方案设定的各项任务,持续开展固体废物管理问题剖析及成效评估,动态调整任务目标和措施。研究制定“十五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绩效评估工作
建立完善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融入污染防治工作指标。探索和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推动绩效考核与巡视巡察、暗访督查、重点督查等有机结合。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促进相关部门持续高效开展工作。(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设施布局,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探索建立县(市、区)、部门间协同处置和资源共享机制,统筹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和使用,强化跨区域、多类别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不同类别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提高回收和利用处置效率。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产业绿色转型
1.优化产业布局。按照新乡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持续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及时根据国家最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引领新乡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强区域间产业协同合作,鼓励平原示范区依托紧邻郑州的区位优势,积极承接郑州生物医药等“外溢产业”。支持辉县市等县(市、区)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推动产业多元化。鼓励长垣市围绕起重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补链、强链重点环节,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数字赋能、质量提升等工程。大力支持心连心集团、银金达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强与下游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的对接,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工业设计、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持续推动热电联产、火力发电等行业严控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煤热值,严格执行燃煤发热量、灰分、硫分标准。以新乡县、获嘉县为重点区域,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煤化工向精细化、高端化、多元化发展。鼓励采用先进的煤炭燃烧技术和设备,如高效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等,提高煤炭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鼓励传统煤电行业积极探索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模式,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实现多种能源的互补利用。通过多能互补,减少对单一煤炭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布局氢能及储能等未来产业。依托豫氢工程研究院和中氢动力研究院等平台的科研技术优势,以豫氢动力、豫氢装备、氢璞创能等氢能项目为引领,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系统—氢燃料发动机”的产业链条,持续开展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与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研发及项目引进,逐步实现“一核、两廊、三基地”的产业空间布局和打造“中原氢谷”产业生态圈的总目标。加快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风光水”等新能源与氢能及储能产业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或引进利用垃圾填埋气、餐厨垃圾沼气、垃圾裂解气等有机固体废物制氢技术,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化转化。(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各领域多维度发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
1.积极建设“无废工厂”。在新乡市现有绿色工厂基础上积极建设“无废工厂”,推动河南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积极建设“无废工厂”。支持企业积极与科研机构深入合作,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原料转化率。定期评估生产全过程资源利用和废弃物产生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废弃物产生。抓住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鼓励企业更新升级先进、智能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进行回收利用,用于发电或其他生产环节。鼓励企业引入生产智能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到2027年,全市力争累计建设120家绿色工厂、“无废工厂”数量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水平建设“无废园区”。在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基础上,通过建设“无废园区”进一步强化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园区规划、产业结构优化等深度融合,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园区。鼓励园区内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有效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贮存管理体系。支持园区引入专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构建废弃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情况,推动园区内各类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理、企业间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等,实现资源“内循环”。加强园区内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稳定运行。鼓励园区企业积极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到2027年,全市力争累计培育8家绿色园区、“无废园区”数量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全面推进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生产矿山升级改造,强化生产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确保矿山关闭前完成生态修复。鼓励矿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绿色生产,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情况监管,及时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问题并进行处理,通过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市资源规划局负责)
4.积极推动工业领域碳减排。落实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制度,以电力、化工、造纸、建材等四大传统行业为重点,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和“两高”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推动传统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在化工、造纸等非电传统产业及铸造、电池、机械制造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控中心试点建设。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围绕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电能替代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处理能力短板,提高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
1.持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优化工艺、产品提质,提高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等原料利用效率、产品质量,探索引进水泥制备先进技术,提高粉煤灰、炉渣掺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粉煤灰制备新型胶凝材料。鼓励利用先进的高精度分选设备,通过空气分级、磁选等技术,精准分离出粉煤灰不同粒径和品质的组分,探索引入矿渣微粉、硅灰、偏高岭土等活性材料,提升新型胶凝材料早期和后期强度。鼓励以炉渣等为原料生产发泡陶瓷的企业,引入强力搅拌、行星式混合设备,采用新型隧道窑、梭式窑,配备智能控温与气氛控制系统,精确控制窑内温度、压力与气体成分,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与综合利用处置企业签订长期点对点利用协议,支持建设或引进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处理项目,确保满足利用处置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成分、品质等要求,逐步建立跨行业消纳机制。(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路径。积极培育大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持续提高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新乡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有利用处置基础上,积极探索研发、引进多种高值化利用技术,积极谋划相关综合利用项目,着力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路径:利用粉煤灰与其他材料制成微晶玻璃,采用酸碱浸出等工艺,从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铁、硅等元素;利用炉渣制备具有高强度、耐高温、耐磨性能的陶瓷,与适当添加剂混合,经高温熔融、晶化处理,制成性能优良的微晶玻璃;利用脱硫石膏制备二氧化硫和氧化钙;利用煤矸石提取铝、钛、钒等稀有金属和非金属元素。支持有条件的电力、热力企业积极配套建设工业污泥干化+协同焚烧发电等项目。(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制度建立健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1.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效率。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新乡市产业特点和环境状况,筛选出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等重点企业,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针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人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知识和技能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审核队伍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企业审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审核任务,并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指导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清洁生产活动,不断挖掘企业清洁生产潜力。到2027年,新乡市确保每年度完成省定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指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固定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加强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安装、使用、联网和正常运行等情况的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将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核查纳入固定污染源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到2027年,新乡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积极推动建立新乡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适用于全市的统一台账标准,规范记录内容、格式、频次等,涵盖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与处置等信息,确保各企业台账具有一致性与可比性。鼓励有条件的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台账,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数字化、信息化。探索建设新乡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管理平台数据存储、统计分析、预警提醒等功能,实时获取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动态,实现高效监管。积极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6年底,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00吨及以上的单位实现规范填报电子台账;到2027年,实现全市产废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数字化填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一)加快畜牧养殖转型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规范化治理
1.全面推进畜牧养殖转型升级,推动源头减量。持续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引导养殖业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转移。2027年底前,原阳县、长垣市、卫辉市、获嘉县等养殖大县编制完成“十五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发展集约化畜禽养殖,引导养殖设施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低磷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推广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发展绿色养殖,推动畜禽粪污源头减量。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一场一档”,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完善粪污利用台账制度,及时记录更新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资源化利用新模式,促进农牧循环绿色发展。总结凝炼原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经验,编制新乡市种养循环技术指导手册。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畜禽粪污。积极推进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积极推进粪肥还田就近利用,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促进农牧循环绿色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探索多元化利用方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积极引入大型能源化利用企业,与当地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条件相结合,建立秸秆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全量化能源利用模式,生产沼气、生物质热解气、提纯生物天然气等多元利用;支持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加工厂,扩大还田利用半径。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为重点,推广一批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7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多元化利用
1.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推进各县(市、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或收储中心,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投建秸秆收储中心或收贮点,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广应用田间搂草、捡拾、打捆、叉装、转运等机具设备,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建立完善秸秆收集服务网络。提高秸秆机械化收集水平,构建县域龙头企业、乡镇标准化收储中心、村级固定秸秆收储点的全覆盖储运网络,推进秸秆储运体系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鼓励、支持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从事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利用企业+收储中心+村(农民经纪人)+农户”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构建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覆盖体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五料化”利用,坚持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为主,兼顾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重点推进封丘县、长垣市等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带动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积极推进深耕还田、腐熟剂还田等方式,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建设秸秆压块饲料等加工企业,推进秸秆饲料化应用。引导封丘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中海博能生物质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强化秸秆焚烧发电、生物天然气等技术应用,逐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依托辉县市、获嘉县等食用菌利用重点县,不断拓展栽培品种,持续扩大应用区域,提高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利用能力。202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落实产生者主体责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稳步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处理。推动落实农用地膜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覆膜“窗口期”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和地膜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加大非标地膜打击力度,严禁非标地膜生产入市下田,落实各主体回收废旧农膜的法律责任。以主要覆膜作物为监管对象,开展农用地膜残留监测,建立农用地膜残留监管制度。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价和加厚高强度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推广,推动农用薄膜使用“零增长”。推动各县(市、区)依托废品回收站、农资销售门店、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膜回收网络,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指导使用者及时归集、集中堆放,确保不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鼓励农膜回收利用与农村垃圾处理相结合,对可回收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回收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地膜应用和残留污染的基础数据统计,不断完善农用薄膜使用和回收工作台账。到2027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地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和教育,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合理布设县、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明确管理责任。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并引导农药使用者在配药时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引导有资质的单位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以外的依法依规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置,垃圾焚烧厂等不得拒收。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溯源制度,建立完善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台账。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市场化保洁内容,确保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好。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捡行动,及时清理散落在田间沟渠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活动。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非化学防控+科学使用农药”的绿色防控体系,引导农药生产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引导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和规模种植主体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有效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到2027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绿色循环现代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培育绿色品牌。严格控制化肥、农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规范管理,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产品绿色化,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产品认证,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区域推行整建制标准化生产。到2027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省定标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带动副产物综合利用。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做强面制品,积极开发麸皮和次粉等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做优油脂制品,鼓励支持花生食品加工企业利用饼粕适度开发花生蛋白等精深加工制品,拉长花生加工链条。(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一)强化示范带动,引领绿色生活方式
1.打造生活领域“无废城市细胞”集群。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示范引领,建立“无废机关”考核指标体系,重点推进生活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频率和数量。将新乡市打造为“无废城市”宣传标杆,广泛传播“无废”理念,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编制“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系列指南,在生活领域培育一批无废餐厅、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城市细胞”,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塑料污染防治。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及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和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面摸排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企业台账,分类推进淘汰产品目录中的企业停产整改或转型升级,依法打击违规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行为。分阶段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展会等场所推行“禁塑行动”,在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限塑行动”,大力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全市所有宾馆、酒店、等级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邮政快递网点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回收体系,促进源头减量收集
1.完善城乡分类收集体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强源头分类的宣传教育、社会引导,全面提升居民的分类意识,因地制宜推广撤桶并点和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到2027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倒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形成“农户分类投放、镇村收集转运、就近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项目落地,建设覆盖全市的回收分拣中心,重点在城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布局资源回收站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回收网络体系。支持本地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个体回收者建立协作机制,鼓励推广“互联网+回收”等创新模式,提升回收效率和覆盖范围。结合衔接融合体系建设,推行智慧固定回收点与流动回收相结合回收模式,逐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电子产品等重点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培育和扶持符合本地产业结构的再生资源企业,积极申报行业示范项目。依托河南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打造动力电池拆解利用“园中园”,形成电池拆解、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新型“城市矿山”,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和资源利用效率。(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厨余垃圾收集水平。完善餐厨和厨余垃圾台账登记制度,提升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范围,引导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以“日常巡查+错时执法”“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街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的餐厨垃圾开展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私拉乱运”行为。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监控,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快推进长垣市、辉县市、卫辉市等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取好氧堆肥、饲料化处理、厌氧发酵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推动快递包装回收与绿色治理。引导寄递企业采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显著提升邮件快件包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寄递企业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尤其是一联式电子运单。鼓励寄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规范处理设施,提升利用处置水平
1.规范生活垃圾设施运行。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环境风险管控,全面评估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鼓励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或转移集中处理,源头避免渗滤液浓液回灌。加快推进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日常环境监管,保障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提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水平。(市城管局负责)
2.提升市政污泥利用水平。加强污泥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监督,确保污泥产品环境风险可控。依托中汇污泥处理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污泥干化焚烧等方式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两新”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与环保水平。(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制度保障,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现有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落地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制定的固体废物分类标准、处理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规范。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规范回收、分拣、再利用等环节,建立积极反馈机制和绿色信用机制。(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废弃物回收技术研发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家庭厨余垃圾管理,推动引进高效好氧堆肥与厌氧发酵等先进处理技术,提升厨余垃圾转化为优质有机肥料的效率和品质。积极推进从厨余垃圾中提取生物质燃料的技术探索,提高可再生能源转化能力。推动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增强市场动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前端收运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落实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的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执法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监管与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管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市政污泥等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开展再生资源专项治理,严格打击无证经营等行为。开展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及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定期对各区县垃圾分类和固体废物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管理机制高效运行。(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一)注重顶层设计谋划,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1.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将建筑垃圾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管理,明确规定各类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收运及消纳处置的管理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运作、政府监管”原则,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市场化收运处置。(市城管局负责)
2.制定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布局。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以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就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统筹做好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等设施的建设规划布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落实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按要求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将建筑垃圾产生的地点、种类、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事项依规办理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在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以及相关合同文本中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要求,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市城管局负责)
(二)推动绿色智能发展,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1.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结合新乡市经济技术发展实际,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探索智能建筑相关设备和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健全数据交互和安全标准,强化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市住建局负责)
2.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建筑模式,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项目中的应用,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或组合结构方式建造。(市住建局负责)
3.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积极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等方式,打造绿色建造和运营模式。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采用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到2027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保持在100%。(市住建局负责)
(三)积极培育骨干企业,提升建筑垃圾利用能力
1.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综合利用场所和中转场所。引进国内先进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推广再生骨料砂浆、再生混合料、再生免烧砖、预制构件、水稳材料等高价值资源化产品。重点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推行建筑垃圾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市城管局负责)
2.优先使用再生产品。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清单,明确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标识、应用范围、使用比例等要求。鼓励在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市政设施更新维护维修工程项目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做到能用尽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应当优先设计使用和采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其他工程项目,鼓励优先设计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积极落实上级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企业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增强建筑垃圾管理能力
1.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建筑垃圾清运执法巡查工作,严厉查处车身不洁、密闭不严、带泥上路、私拉乱运等各类违法违规清运行为。加大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市城管局负责)
2.加大装修装饰垃圾监管力度。研究制定装修装饰垃圾管理办法及利用处置标准,建立装饰装修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管理机制,选取具有条件的小区开展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收集暂存示范试点。堆放点设置应当方便居民生活,并采取围挡、装袋、覆盖等防治污染的措施。加强装修垃圾处理宣传教育,严厉打击乱丢乱放行为。(市城管局负责)
3.强化信息化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建筑垃圾产生与需求信息、处置核准、处理方案备案信息、运输单位名录及运输车辆信息、中转及利用处置场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市城管局负责)
六、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一)严格审批科学规划,强化源头风险防控
1.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开展排污许可监督管理与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协同改革创新试点,将项目危险废物减量化措施作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考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复核,完善涉危险废物环评纠错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开展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与优化。动态调查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利用处置能力(含企业自有利用处置能力)现状,评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能力匹配情况、设施运行以及污染防治情况。定期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协助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根据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特点,引导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设施合理布局,推动设施规划与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挂钩。(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加快健全收运体系,提升收集转运水平
1.优化全市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建设。严格收集单位资格审核要求。研究制定收集单位退出机制,加强对连续多年收集负荷率偏低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行业健康发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加快现有收集体系提档升级。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反向”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为其提供规范环境管理和信息化服务。以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为重点,在现有收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综合利用示范单位联合生产企业以及社会机构,构建逆向回收等多途径网络体系,推动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收集体系专业化、规范化运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便捷化。完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推进电子运单运用,实现运输全程监管,实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优化利用处置方式,提升利用处置能力
1.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高质量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进行设施布局,补齐集中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于评估情况,加快老旧设施提标改造,淘汰长期运行状况不佳、达标排放困难的利用处置设施。加强对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监督性监测,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超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提升典型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利用处置科技研发部署,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打造高水平利用处置企业。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推动孟电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项目、新乡城发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构建渠道多样、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促进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推广危险废物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结合“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简化手续,减轻负担。支持建设重点区域废活性炭再生中心,促进治理大气污染的废活性炭循环利用,降低治理成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逐步降低填埋处置量。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推动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智能医废”建设
1.健全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构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体系。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鼓励依托县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现有贮存设施升级改造,辐射收集暂存区域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现“应收尽收”。(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智能医废”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进程,加快开发医疗废物信息化平台核心功能,推动相关设施与设备研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配备智能转运车辆、手持终端等设备,实现医疗废物产出实时监控、超时自动预警,产出信息数据及监控现场画面与市医疗废物信息化平台同步,做到医疗废物全过程精细化、可追溯环境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制度。(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处置能力作备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设施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1.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及省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规范危险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确保数据统计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鼓励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积极牵头或参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应用。依法推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紧盯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运用统一的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电子转移联单编号、电子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等三个编码。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加强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确保转移轨迹全程可记录、可追溯。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纳入信息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水平。充分利用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危险废物数据分析、数据决策、数据预警和数据监管能力。定期更新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动实现全生命周期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构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底图”,突出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高利用价值危险废物为重点,探索开展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加强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系统提升保障能力,形成“无废城市”多元共建格局
(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立足新乡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突出特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加快完善新乡市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出台地方政策性文件或专项规划。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打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链条,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提高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及整体审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应急处置联合应对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发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培育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积极培养和引进适应“无废城市”建设需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合作,鼓励建设“无废城市”技术创新平台。积极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业污泥、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适用技术。支持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孵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关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以产生量大、不易资源化利用的固体废物为重点,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
压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依法延长产生者责任追究链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涉固体废物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大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对接,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以技术提升带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新乡“无废”建设模式
(一)发挥典型企业“降碳”带动作用,建设绿色转型示范区
1.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建院补贴”“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两新”等政策红利,抢抓新材料领域绿色创新发展机遇,实现绿色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河南省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构建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供给模式。配套建设磷酸铁锂电池或液冷储能,逐步构建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供给模式。以卫辉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园为依托,充分发挥银金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零碳工厂”示范作用,推动园区企业构建协同碳减排创新体系,积极探索碳捕集技术,鼓励通过厂区绿化(如碳汇林)、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抵消剩余排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碳排放“智慧”管理模式,提高园区减排规模化效应。探索建立园区碳管理平台,整合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控碳排放数据,优化能源调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碳中和措施。推广智能建筑、绿色交通(如电动车辆共享系统)、分布式能源网络,打造“生产—生态—生活”融合的智慧园区。鼓励以心连心集团、巨人起重机等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零碳”产业联盟,通过集中采购绿电、共享碳管理平台降低边际成本,形成“以大带小”的减排生态链。(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抓“中原农谷”建设契机,打造中原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模式
1.强化种业创新驱动,促进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依托神农种业实验室和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加强作物产量、品质及资源利用和气象防灾减损相互协同的丰产高效栽培理论研究,培育抗逆性强、资源利用率高的作物品种,减少化肥农药依赖。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原研究中心种子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深化农药与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制定中原农谷绿色种业生产规范,推动投入品和农业固体废物减量纳入相关工作指标。(中原农谷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培育生物技术产业,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创新发展生物能源产业,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在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推动材料、轻工等重要工业产品制造与生物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新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与培育。积极培育生物环保产业,试验示范农业固体废物生物制剂、天然农业生物药物、精准多靶标生物农药、土壤改良生物剂等农业制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发展微生物制剂、发酵饲料、饲用氨基酸等生物饲料。完善污染物生物环境响应监测、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生物资源回收利用等生物环保产业链。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原研究中心及河南骐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高纯度木质素基降解地膜专用母粒制备、低品质木质素肥料增效剂开发。(中原农谷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智慧化生态管理平台,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监管效能。依托中原农谷数智大脑,搭建农业固体废物管理子系统,集成卫星遥感、物联网设备,实时监控农业生产、秸秆焚烧等动态,实现数据驱动的精准调控。探索对有机肥、生物质燃料等再生产品实施全流程追溯,提升市场信任度。(中原农谷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构建典型示范推广模式。依托水木孟电碳中和示范工厂,联合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碳足迹评估,建立多场景的碳足迹核算审核标准,打造减污降碳协同示范。依托中原农谷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一期工程、原阳县阳阿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中海博能生物制气项目、乐源牧业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等,打造清洁能源、秸秆和畜禽粪污利用等领域的典型示范。(中原农谷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实践示范”三位一体培训模式。探索“政府补贴+企业反哺”培训模式,划拨产业投资基金定向支持培训基地建设。依托中国农科院中原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完善师资队伍,开发涵盖绿色种植、秸秆还田、堆肥等内容的核心课程。依托中原农谷现代农业科技展馆、原阳县阳阿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区和典型示范项目,开展“田间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实践实训,规范秸秆还田机械操作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到2027年,组织完成覆盖基层管理部门、企业组织、个体户、农民的培训次数超10次,培训人数超1万人。(中原农谷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设施建设,打造生活源固体废物“零废”回收处理模式
1.推进分类与源头减量,全面提升分类收运体系的覆盖与效率。构建覆盖全市的生活源固体废物分类收运网络,建设分区域、分类型的分类收运体系,确保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高效运输。打造符合新乡实际情况的前端分类示范网点,优化垃圾分类与收运流程,探索科学合理的分类与源头减量模式,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水平。(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回收网络,推动行业连锁化与规范化发展。推动回收网点连锁化经营,形成覆盖全市的定点回收站、流动回收队伍和再生资源中转站网络。推动从业人员转型为有组织的再生资源产业工人,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从业资格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推动回收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固体废物资源的多元化利用与规模化发展。推动可回收再生资源的深度利用,建立集中回收—加工—再生的资源循环链条。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处理能力与高附加值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创新与规模化推广,促进再生资源的多元化利用。(市城管局负责)
4.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发展。落实上级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与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完善市场化机制,构建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创新,打造“飞灰建材化”利用模式
1.构建飞灰回收网络,优化飞灰流向管理。建立覆盖垃圾焚烧企业与飞灰处置企业的飞灰收集与运输网络,确保飞灰的集中收集和分类管理。推动飞灰产废单位与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深度合作,优化飞灰流向管理,保障稳定的资源化利用渠道。(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创新飞灰处置模式。引进和自主研发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优化设备和工艺,探索多元化、高附加值的资源化路径。依托本地科研院所和企业,推动飞灰制发泡轻质材料、水泥等建材,建立飞灰“建材化”利用示范项目,促进技术成熟化与规模化应用。(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升全流程监管水平。建立飞灰全过程监测与信息管理体系,覆盖飞灰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实现全过程透明可控。完善飞灰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过磅统计、飞灰接收与台账登记等流程,确保飞灰干灰运输安全高效、无污染。督促项目运营方、焚烧发电厂及运输企业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推动飞灰的安全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政策激励体系,完善规范标准。制定与完善飞灰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推动飞灰在建筑材料、道路基础材料等领域的规范化应用。落实上级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促进市场化发展。(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小组成员单位全面配合,促进政策、资金、技术等相关资源要素集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建立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各管理部门责任,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政策资金保障,在金融、税收、土地、项目审批,以及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上级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市场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
三、加强技术指导
组建包括政府部门、技术单位和产业专家在内的技术团队,强化技术交流,持续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支持高校、研究机构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粉煤灰、工业污泥等典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组织开展技术对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积极鼓励关键工艺开展示范应用,探索编制相关技术标准。
四、推动宣传引导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将“无废城市”宣传教育纳入党政机关、国民教育培训体系,融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景区等准则规范,形成“无废文化”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开设“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公布“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情况,宣传无废理念,报道先进典型,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鼓励建设集工业旅游、科普教育和环保示范于一体的标杆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大面向公众的开放力度。
附件:1.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新乡市“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4.“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5.“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6.“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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