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纳入全国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的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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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确定了本市纳入全国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的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工作,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排放报告和支撑材料,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处 林立;电话:2311564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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