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许可证多了几条硬要求,不仅明确不能用含PFOA、PFOS和PFHxS的试剂,还要每年监测废水里的新污染物并上报,土壤隐患排查也得常态化。”浙江省温州市高盛电镀有限公司经理麻建林拿着申领换发的排污许可证介绍。
2025年10月,温州市瓯海电镀园区两家企业申领了新排污许可证,成为温州创新探索电镀行业全氟化合物治理的显著标志——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嵌入排污许可。
新污染物是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指通过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发现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常规管理,或者管理措施不足的化学物质。其种类繁杂、隐蔽性强、难以降解,兼具迁移性与累积性,既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挑战,也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民生问题。
“十四五”以来,我国锚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从国家战略高度谋划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逐步构建起政策引领、协同发力、科技支撑、精准管控的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污染物治理之路。
01
科学谋划系统部署,锚定治理方向
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离不开顶层设计的科学谋划与系统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一系列重要讲话与政策文件相继出台,逐步勾勒出清晰的治理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新污染物治理,这提的很及时,就是说要有治理的意识,让我们在这方面不至于落后。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在加强抗生素和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要采取更主动、更有效的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开局,新污染物治理便迎来标志性突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将其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拉开系统性治理序幕。
政策部署逐年深化、层层递进。
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部署2025年目标任务。自2022年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连续多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全面系统部署治理工作,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同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此后,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目标,并从制定治理法规、推进治理行动、加快数字赋能、加强科技支撑、实施重大工程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全面纳入美丽中国建设宏伟蓝图。
顶层设计之下,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健全。生态环境部牵头组建15个国家部门参与的部际协调小组,同步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系统谋划、细化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均印发省级治理方案,初步构建“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推进机制,为治理工作落地见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02
聚焦重点分类施策,积累治理经验
面对新污染物治理的复杂性,我国坚持“筛、评、控”协同,强化源头管控和全过程风险防控,聚焦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物质,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实践,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方面,我国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分散用途”的“三高一分”化学物质为目标,完成全国122个行业、涉及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初步筛查出1000余种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为靶向治理找准方向。
同时,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2022年以来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提出1365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防控新污染物产生。
针对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我国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针对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重点类别,瞄准印染、涂料等重点行业,先后启动三批27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探索创新新污染物治理监管模式。
各地立足自身产业特点与环境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
一些地区跨区域协同治理,破解跨界污染难题。川渝两地率先探索,2023年签署联防联控协议,2024年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开展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联合调查监测,推进化学物质风险评估,为制定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清单提供支撑,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些地区聚焦重点特色行业企业精准治理,实现突破。江西省以印制电路板(PCB)行业为切入点,全面梳理173家企业千余种原辅料使用情况,形成行业化学物质清单,为制定地方管控清单提供参考;
广东珠海聚焦医药制造业,建立“制药企业—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全链条调查评估模式,探索行业治理示范技术;
福建厦门瞄准新能源电池行业,通过制定技术规范、清单管理,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实现原料绿色替代,其试点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一些地区数字化赋能智慧管控,提升监管效能。浙江绍兴创新开发新污染物治理数字化应用平台,打造“智能哨兵”系统,整合权威管控数据库,在环评审批等环节开展化学物质合规性核查,一旦发现不合规内容立即报警。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连续两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发布第三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境监管。
法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已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类,同步推动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标准体系。
03
科技支撑提供动能,夯实治理根基
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是关键支撑。“十四五”以来,我国持续强化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动科研力量集聚、技术水平提升,让曾经的“冷门”研究,成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热门”力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余刚曾用“觉醒”一词形容新污染物治理社会关注度的提升。他讲述自己研究新污染物30多年,早年间这个方向很“冷门”,最近几年“冷板凳”渐渐热了起来。同行者越来越多,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国家和社会也越来越重视。
这种变化,正是政策引导与治理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5年前,西湖大学研究员张岩岩刚回国时,企业对全氟化合物还鲜有了解;如今,她的邀约已从科普讲座转向技术中试,与政企合作研究治理方案、支撑标准制定,见证着科研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科研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组建双院士牵头的专家团队,推进新污染物治理重大专项研究。
各地积极“招贤纳士”,黑龙江省面向全国组建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汇聚科研、企业、咨询等领域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与技术指导。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协同发力,聚焦筛查识别、毒性机制、绿色替代等关键领域,形成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绿色替代技术加速推广,成为源头治理的重要路径。
在电镀、包装等行业,全氟化合物、溴代阻燃剂等替代示范稳步推进;厦门、绍兴等地企业通过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验证、小批量试产,逐步实现原料绿色替代,既降低环境风险,也提升了品牌竞争力。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的工程总监张瑞星介绍,公司耗时半年完成原料筛选与验证,已实现全流程绿色替代,用技术创新践行环保责任。
科技赋能,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持久动能,也为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04
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迈向长效治理
五年深耕细作,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不仅逐步破解了一批生态环境难题,更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如今,从科研工作者的实验室到企业的生产车间,从政府的监管一线到公众的日常生活,新污染物治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框架、协同机制、法规标准、科技支撑相互衔接,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治理格局;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筛查评估、精准管控、技术替代等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领域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这些成效的取得,意义深远。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更是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水、气、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蓝天白云、鱼翔浅底”正在逐步成为常态,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新阶段,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是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的关键抓手。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面向“十五五”,我国将持续聚焦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物质,坚持“筛、评、控”协同,强化源头管控与全过程防控,补齐标准规范等治理短板,确保饮用水安全。
制定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氟辛酸污染源头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研究修订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定国家新污染物环境管理清单。修订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十五五”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方案。
未来,将继续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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