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田家庄镇河北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日处理规模295吨。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832㎡,总建筑面积13899㎡,包括综合厂房、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油库油泵房、渗沥液处理站、飞灰暂存间、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管理用房、门卫室、烟囱,配套消防、给排水、道路附属设施并购置地磅和火力发电相关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市凤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917-721830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东岭社区金融广场A座701室
联系人:史工邮编:721004
联系电话:0917-3338880 E-mail:24473574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邮寄或发送至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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