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等文件,我厅组织各地开展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市局初审和省厅复核,拟确定全省2026年第一批A级企业1家、B级企业20家,拟调整企业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3月3日前反馈我厅。邮箱:dqc@zjepb.gov.cn。
附件:
1.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A、B级企业名单(2026年第一批)
2.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拟调整企业名单(2026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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