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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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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2026年度厦门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监察对象和监察方式

  2026年计划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30家,其中省级监察企业13家,市级监察企业17家,采取现场监察、书面监察及“综合查一次”的方式开展,具体监察对象见附件。

  三、监察内容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节能培训和宣传,设立能源管理员岗位,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2025年度综合能耗情况及主要耗能设备装备情况;2025年度节能技改实施情况及2026年节能技改计划。

  四、实施单位

  节能监察工作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厦门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工业企业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负责人亲自参加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二)监察工作结束后,市工信局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工业绿色发展中心针对企业节能工作情况开具《节能建议书》。

  联系电话:5053360、5126670

  附件:2026年厦门市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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