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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亿!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绍兴市政府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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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灰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绿绮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现状河道)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11300万元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采用“水洗+低温热解”工艺,购置灰仓存储系统、水洗系统、烘干热解系统、水处理及蒸发分盐系统、电气仪控系统、辅助运行及公用系统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规模8万吨/年,年营业收入1.28亿元,应纳税收约800万元/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各污染物叠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后也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企业做好各类废水的分类收集,做好厂内地面的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土壤环境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运行、确保污染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前提下,厂区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6、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规划环评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

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张贴发布,同时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不含节假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8日。

十一、环评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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