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坚持“环保为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使生态环境福祉可感可及,以高水平保护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域打造高颜值城市样板。2025年,厦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八;优良率99.2%,跃居全国第二。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全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优质水(Ⅰ类—Ⅱ类)比例由50%提升至66.7%,国控隘头潭断面水质首次提升至Ⅱ类。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6.8%和88.8%。美丽海湾建设实现新突破,建成“全域全优”美丽海湾。厦门岛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
深化改革创新释放治理效能。出台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级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创新案例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大案例。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福建省厦门市构建红树林生态屏障》入选202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全面推进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双试点”建设。稳妥推进碳市场建设,督促9家控排企业提前完成1159万吨配额履约。新能源电池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试点项目入选国家第三批试点。高标准完成21个宁静小区试点建设。推动九龙江口—厦门湾海漂垃圾保洁联防联控联治。加快大数据平台智能化应用,搭建生态环保政务智能体。完成金属制品、锂离子电池制造两个试点行业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辅助审批系统建设,环评审批效能大幅提升。
主动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完成福建省首例政府原价回购排污权案例,储备排污权保障167个项目,共为企业节省资金688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21亿元,支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出台18条措施助力高质量发展,对77家企业依法减免处罚金额282.56万元,指导194家(次)企业(个人)开展信用修复。签订并评估兑现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科技支撑,建设大气超级站,探索应用声纹识别技术,加强微塑料监测,试点碳监测,成立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柴油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等两个地方标准。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法国尼斯联合国海洋大会、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国际场合分享“厦门实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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