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促进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银川市2026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转移基本情况
2025年全市产生危险废物19.09万吨,利用处置19.32万吨(含上年贮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8.15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11.17万吨。
全市跨省转出危险废物0.73万吨,其中利用类废物占81.04%,主要类别为废线路板、阴极线管、废矿物油、废酸等,主要去向是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
全市跨省转入危险废物2.9万吨,全部为利用类危险废物,主要类别为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等,主要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发布日,全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4家(含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能力77.73万吨/年,包含:收集能力1.2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3.3万吨/年;微波消减处置能力0.49万吨/年;小微企业试点收集能力0.5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能力72.7万吨/年。
其中核准规模排前5名的废物类别有:
1. HW31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3家(新益威、恒业、瑞银),经营核准规模为45.6万吨,2025年接收量为2.44万吨,利用处置负荷率5.35%。
2. HW02菌渣、污泥利用处置企业1家(宁夏希望田野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核准规模为10万吨,2025年接收量为7.5万吨,利用处置负荷率75 %。
3. HW50废催化剂废物利用企业1家(宁夏鸿盛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经营核准规模为5.6万吨,2025年接收量为0.49万吨,利用处置负荷率8.75%。
4.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利用处置企业1家(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核准规模为5.5万吨,2025年接收量为0.16万吨,利用处置负荷率2.91%。
5. HW11精(蒸)馏残渣废物利用处置企业1家(宁夏凯力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核准规模为2万吨,2025年接收量为1.54万吨,利用处置负荷率77%。
总体而言,全市已有综合利用、填埋2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根据我市目前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情况及城市发展需求,为优化行业布局、防范投资风险,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鼓励投资方向。聚焦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提质升级,鼓励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的高标准利用项目建设;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工艺优化、精深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配套建设自用危险废物利用设施;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二)审慎投资类别。为避免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审慎投资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项目;精蒸馏残渣(HW11)、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废酸(HW34)、含铅废物(HW31)、废催化剂(HW50)、菌渣(HW02)的利用项目。
(三)风险防控要求。为降低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与安全风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遵循就近原则,减少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各相关企业要强化危险废物分类规范化管理,对具备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优先开展资源化利用,对不具备利用条件但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优先选择有资质焚烧企业进行处置,坚决杜绝将可利用、可焚烧的危险废物盲目填埋处置,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请各类市场主体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形势,科学开展投资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十五五”期间,国家、自治区新政策印发后,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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