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若了解到该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权,请将涉及专利权的相关情况一并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aqichu@sthjj.beijing.gov.cn,fazh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地方标准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22427,010-55522591。
附件:1.《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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