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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万!包钢炼钢厂二次除尘系统运营项目总包招标
来源:包钢集团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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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炼钢厂二次除尘系统运营项目总包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20260423000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包钢股份炼钢厂二次除尘系统运营项目总,包含炼钢12台/套除尘系统,承揽方负责维检承包范围内设备设施的生产操作、巡检和日常维护检修、定修、辅助材料、清废、洁化、亮化。除尘器设施要求外排粉尘浓度达标,粉尘浓度≤10mg/Nm3,除尘器同步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100%;卸、放灰不产生二次扬尘。通过合理调控除尘器脉冲阀喷吹周期及喷吹时间,保证最小氮气或压缩空气耗气量,达到最佳能耗水平。本次招标承包周期为3年。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包钢股份炼钢厂二次除尘系统运营项目总,包含炼钢12台/套除尘系统,承揽方负责维检承包范围内设备设施的生产操作、巡检和日常维护检修、定修、辅助材料、清废、洁化、亮化。除尘器设施要求外排粉尘浓度达标,粉尘浓度≤10mg/Nm3,除尘器同步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100%;卸、放灰不产生二次扬尘。通过合理调控除尘器脉冲阀喷吹周期及喷吹时间,保证最小氮气或压缩空气耗气量,达到最佳能耗水平。本次招标承包周期为3年。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4230005-0001

标段名称:炼钢厂二次除尘系统运营项目总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15336570.0000

投标保证金(元):55000.00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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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除尘设备运行维护业绩至少 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金额发票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30 00:00至 2026-05-07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5-08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5003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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