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隐患自行排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相关单位深化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河北省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隐患自行排查指南(试行).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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