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艺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202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艺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嫩江市现有的城洁生活垃圾处理厂东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2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200吨/日,餐厨垃圾10吨/日(固渣2.5吨/日),污泥10吨/日(干污泥3.3吨/日)。
焚烧生产线:200t/dx1台
余热锅炉蒸汽参数:17.1t/h,4.0MPa,400°C。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4MWx1台。
本项目新建垃圾焚烧厂1座,用地面积259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26.24平方米,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有主厂房、渗滤液处理间、厌氧设备间、消防水池及综合泵房、地下油罐和油泵房、雨污水收集池、车库、综合楼、门卫等。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交货(上述交货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交货时间以合同约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指导安装、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000.00万元(该限价含设备购置费、税、包装、运费、培训、验收、备品备件、质保期服务、指导安装费用及设计联络费等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为全厂工艺设备,只接受垃圾焚烧核心设备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为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投标人非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代理商),则需提供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向其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机械往复式炉排炉制造商及同一品牌的机械往复式炉排炉,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4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及劳动合同。
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4.1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存在失信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05月0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4投标企业近三年(2023年05月0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所供核心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制造商无较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如存在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嫩江市墨尔根大街7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56-7502320
招标人: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嫩江市嫩兴路四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6—7527622
名 称:中城国盛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A座24层009号
项目负责人:李艳红
电 话:0451-858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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