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排污许可管理,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依据《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对2022年发布实施的《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起草了《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21
邮 箱:hjpan@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附件:
1.《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0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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