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发布
来源:美丽甘肃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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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了《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报告系统梳理总结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提炼各地各部门实践经验,全面展现2025年我省噪声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果。

2025年,甘肃省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治、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原则,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快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025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12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开始稳定运行,首次以自动监测评价方式替代了以往传统的手工监测,声环境监测工作正式迈入自动化、常态化、标准化新阶段。

2025年,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2.2%,夜间达标率为88.4%。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噪声监督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2025年1月1日起,《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全省11个地级城市、48个县级城市完成新一轮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为噪声污染防治分区管控奠定坚实基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投诉典型,省生态环境厅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累计开展5批158个典型投诉案件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惠及百姓10万余人。

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不断深入

在工业噪声治理方面,全省4219家企业工业噪声全部纳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9432家,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全年共查处涉及工业噪声污染违法案件5件,累计罚款34.2万元。5家工业企业纳入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在建筑施工噪声治理方面,全省共查处建筑施工噪声违法案件78起,处罚金额50.86万元,累计开具夜间施工证明580次,各地建筑施工项目噪声监测设备共设置495套。

在交通运输噪声治理方面,省公安厅常态化严管严查机动车鸣笛,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专项行动,全省受理鸣笛抓拍处罚案件5647起,累计处罚43.34万元;受理交通噪声处罚案件7413起,累计处罚37.065万元。全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安装声屏障分别为32911延米、3200延米,安装隔声窗900平方米。

在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方面,全省累计受理社会生活噪声处罚案件43件,累计罚款2.165万元。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试点建设宁静广场,安装1套广场舞噪声超标自动告警系统,配套4套移动式广场舞音响隔音设施,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降低广场舞音量,有效减少噪声污染,营造和谐宁静广场氛围

噪声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持续深化

2025年,全面完成14个地级城市和兰州新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相关监管职责分工,逐项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权责明确、落实到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教育厅发布“绿色护考”倡议书,教育、生态环境、公安、交通、文旅、住建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绿色护考”行动,2025中高考期间,全省累计受益考生25.18万人省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公安、教育、文旅、交通、住建、工信等部门聚焦噪声污染防治民生关切,结合各行业领域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行业履行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氛围加速形成。

报告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大数据中心,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等13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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