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曹哨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情况。
2025年,是全面推进美丽安徽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等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六年超九成,美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方面,全省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或以上标准。其中,全省PM2.5浓度34.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PM10浓度5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O3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4%;NO2浓度2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8%;SO2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同比持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83.8%,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
酸雨方面,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6.05,同比上升0.24;平均酸雨频率5.9%,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酸雨状况总体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方面,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重点河湖方面,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巢湖全湖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总磷浓度下降7.8%,东半湖年均水质首次达到Ⅲ类;全湖营养状态指数同比下降1.4,其中东、西半湖分别下降1.0和1.7。监测的44座水库中,26座水质为优,18座水质为良好;28个湖泊中,14个水质为良好,13个为轻度污染,1个为中度污染。
三、声环境质量
全省设区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86.1%,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6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6分贝,均总体保持在“好”水平。
四、生态质量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4.19,同比上升0.44,生态质量保持“二类”。其中,池州、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宣城、安庆、六安、滁州、马鞍山、铜陵、合肥、芜湖、淮南、蚌埠10市为“二类”,阜阳、淮北、亳州、宿州4市为“三类”。各设区市生态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五、辐射环境
全省大气辐射环境水平、地表水及饮用水总放射性水平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正常范围。在合肥市先行开展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对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的简要介绍,详情请参阅《2025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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