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军粮城热电厂脱硫浆液余热回收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963452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建造内容为在军粮城电厂建设2套基于负压闪蒸原理的脱硫浆液余热利用系统及配套工程。除余热利用站房、11#直热机站房主体建筑工程(含场面平整、站房主体、设备基础的设计和施工)外,包括但不限于热网水系统、蒸汽系统、脱硫浆液系统、中介水系统、冷凝水系统等项目全部系统的管道部分,余热利用站房内、11#直热机站房内土建、工艺、电气、仪表等各专业设计、设备购置、设备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调试、竣工验收、消缺,也包括本项目系统联合调试的配合工作及运行后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供热面积大于150万㎡,设计最大管径DN1200。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造内容为在军粮城电厂建设2套基于负压闪蒸原理的脱硫浆液余热利用系统及配套工程。除余热利用站房、11#直热机站房主体建筑工程(含场面平整、站房主体、设备基础的设计和施工)外,包括但不限于热网水系统、蒸汽系统、脱硫浆液系统、中介水系统、冷凝水系统等项目全部系统的管道部分,余热利用站房内、11#直热机站房内土建、工艺、电气、仪表等各专业设计、设备购置、设备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调试、竣工验收、消缺,也包括本项目系统联合调试的配合工作及运行后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供热面积大于150万㎡,设计最大管径DN12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TJRD202605270067-01)军粮城热电厂脱硫浆液余热回收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JRD202605270067-01)军粮城热电厂脱硫浆液余热回收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过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任命;(6)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7)上述所有项目人员均应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
年)以上加以承诺;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正、副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8)投标人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且建造师证书上人员手签和电子签要保持一致)。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不含截止日期当天)的网站相关内容截图,截图中需清晰体现查询时间及内容。9.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不含截止日期当天)的网站相关内容截图,截图中需清晰体现查询时间及内容。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不含截止日期当天)的网站相关内容截图,截图中需清晰体现查询时间及内容。11.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1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及主办方,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应满足实质性资格条件1、2、3、6、7、8、9、10、11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平台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地址:/xxgl/helpmenu?xinXiGuanLiType=21)。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 潜在投标人可在平台首页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并点击“我要投标”,也可登录电子投标系统后在“交易信息”的“采购公告”中查看本项目公告并参与项目。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6-08 11:00至2026-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6-29 09:3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成功上传,以平台反馈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06-29 09:30
6.2 开标:
6.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投标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大厅地址:/KPBXT/Publish/znkb/#/home)
6.2.2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关于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9号
联系人:赵培植
电话:022-2455885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能源大厦C座3层
联系人:王岩
电话:022-87676677-812
邮箱:2217629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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