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109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见附件1)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李廷昆
联系电话:15102283159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402
电子邮箱:2524399353@qq.com
附件1: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附件2: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陈述、图片、观点保持中立,图片与文字均来自网络,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网站将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