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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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637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将《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要求,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提供虚假资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评级。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年度豁免申请资格外,一并取消下一年度豁免申请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6618日——2026624日,如有异议,生态环境局反馈(联系方式83630811,邮箱:njhbjwkc@163.com)。


附件: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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