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炼铁作业部2号高炉热风炉脱硝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首京唐2026炼铁技改-09/0610-2642NG030012/58
2. 项目名称:炼铁作业部2号高炉热风炉脱硝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
3.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首钢京唐公司院内
4. 建设规模:本工程现有1套脱硝装置,处理2号高炉热风炉产生的烟气,设计加热烟气量(标况)59.5万Nm3/h,要求改造后NOx 排放浓度≤15mg/Nm3,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艺、电信、自动化、消防、总图等详细设计工作(不含初步设计)。
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工程涉及到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管道及支架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含特种设备检测、报验、编程调试等)、电信、自动化、消防(含工程报建、检测、验收)、总图等工程、以及有碍本工程施工的拆改迁工作、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售后服务、并确保通过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等,以及上述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全过程施工,承包人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8. 合格的投标人:
8.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8.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8.3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8.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5 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06月01日至今)承担过新建或改造单套脱硝系统且处理烟气量不低于50万m3/h工程业绩。
8.6 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
8.7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8.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9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确定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陈述、图片、观点保持中立,图片与文字均来自网络,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网站将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