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电炉短流程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项目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科工局以矿科工信技改备字〔2026〕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
建设规模:2座130t电炉电炉短流程炼钢烟气多污染物深度净化。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凤路92号石钢厂区内。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对1#130t和2#130t电炉一次烟气二噁英深度治理以及NOX峰值消减。主要包括二噁英催化降解协同SCR脱硝系统、烟风切换系统及相应配套等。
电炉一次烟气在现有急冷塔后汇合引入预留的余热回收系统,经换热后降温至200~250℃左右,进入本项目新增的二噁英催化降解协同SCR脱硝系统后,通过预留的一次烟气增压风机系统后,与二次、三次烟气混合经现有活性炭喷射系统后,进入现有布袋除尘器,然后经除尘风机由烟囱达标排放。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8个月
2.4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和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参与过1项烟气治理(废气脱硫或脱硝或除尘或CO治理或烟气循环等)设计或供货或施工等业绩。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1 00:00至2026-07-29 08:4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9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30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郑阳,联系电话:0311-8691232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博园、周纯,联系电话:0311-8695890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0311-82072250
电子邮箱:kqgxjkj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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