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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调整《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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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的通知》(豫环办〔2023〕89号)(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为相关涉危险废物企业提供了跨省转移便利。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服务企业质效,按照《“白名单”制度》要求,现对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危险废物类别进行动态调整,将价值较高的废矿物油(含油率≥50%)、废电路板、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和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增补纳入“白名单”。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sthjt.henan.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66309376

邮 箱:hnsgtc2019@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邮编:450000


附件 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pdf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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