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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函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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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我部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清理,拟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张宇航

电话:(010)65645268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huanbaof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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