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26年7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已会签)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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