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 1480-2026)。
以上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7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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