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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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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促进监测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仇鹏

电话:(010)65646383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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