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4#焦炉机侧收烟除尘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
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现有四座5.5m捣固侧装焦炉,共4×55孔,年产全焦200万吨。1#、2#焦炉为A系统,3#、4#焦炉为B系统。为满足国家及云南省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环保竞争优势,本项目拟对3#、4#焦炉现有装置与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一套收烟除尘系统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标段合同估算价:197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焦炉机侧建设一套收烟除尘系统,以治理3#、4#焦炉机侧装煤、推焦过程中产生的阵发性烟尘。投标人需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采购(包括制造和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系统达标、项目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文件技术资料等工作,并确保符合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改造完成后,机侧烟尘治理效果需达到《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及《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24)的相应排放指标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³。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完成本工程的工艺设计及各专业详细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2)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电气、仪表、配套控制系统等的采购与供货;
(3)负责系统的施工(含土建及安装工程)、人员培训、调试及单机试车,配合招标人进行联动试车,直至系统运行正常且各项指标达到性能要求;
(4)收烟除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与设施:车载集尘装置、炉顶机侧收烟集尘装置、皮带密封通风槽、皮带移动小车、阻火冷却器、袋式除尘器、引风机及电机(含变频器)、脱硫系统、预喷涂系统、输灰系统、烟囱、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管道及支架、管道阀门。与本项目相关的建构筑物及其土建工程、高低压配电室、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与设施。
(5)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工作。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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