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雅经信技术函〔20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为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雅经信技术函〔20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羊老坪雅安环保能源现有厂区内。
2.2规模及投资额:对现有2条生活垃圾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升级。具体工程包括:对原有 SNCR 炉内脱硝系统进行优化,新增 SDS干法脱硫系统,实施布袋除尘器扩容改造,新增中、低温 SCR 脱硝系统,更换引风机(经布袋扩容和增设 SCR 反应塔后原引风机压头不够)及CEMS 在线监测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后,检测量程发生改变),并配套实施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875万元。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本项目采用单台锅炉运行、逐台改造模式,单台锅炉停炉施工总时长不得超过25个日历天(该停炉工期包含在整体90天施工工期内)。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量及预算编制、设计资料的专家评审、非标设备设计、所有专业的工艺系统和设备参数的全面校核并出具校核报告、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涵盖烟气脱酸、脱硝、除尘、除二噁英及重金属等系统的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后烟气排放指标达到以下排放标准:NOx≤50mg/Nm³(日均值,SCR按照NOx从200mg/Nm³降低至50mg/Nm³,要求20%氨水单耗≤30kg/h),SO₂≤20mg/Nm³、HCl≤15mg/Nm³(日均值,按照SO₂从50mg/Nm³降低至20mg/Nm³,HCl从20mg/Nm³降低至15mg/Nm³,要求碳酸氢钠单耗≤8kg/h),氨逃逸≤5mg/Nm³(小时值),粉尘≤5mg/Nm³(日均值),CO≤30mg/Nm³(日均值),二噁英类≤0.1ngTEQ/Nm³。
(2)采购部分:负责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采购、监造、运输、保管、安装指导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脱硝(SNCR/SCR)、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管道阀门、电气及热控仪表、DCS控制系统、CEMS在线监测系统等。
(3)施工部分:负责本项目全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电气热控安装、防腐保温、系统调试、联动试车等施工工作,包括原有设施的拆除、改造及利旧处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4)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等)、性能测试(168小时试运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修等工作。
(5)其他:总承包管理及所有前期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安全预评价、施工图审查、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特种设备告知及检验等服务,以及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环保部门超低排放改造效果评估及公示等。
(6)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提出费用索赔(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目标: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相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EPC工程总承包技术规范书、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在施工图完成之前,国家如有新的标准规范开始实施,则按新的标准规范设计;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竣工前,国家如有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开始实施,则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修改并实施。
(2)设备:设备选型及材质选择等符合EPC工程总承包技术规范书及附件相应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生产厂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3)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设备安装符合国家各专业施工相关质量标准。
(4)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类似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类似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造师R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项目业绩(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R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本项目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等事项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1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网址: .cn )—“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5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0835-223951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羊老坪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898325727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9楼
邮 编:
联 系 人: 何先生
项目负责人: 何畅江
电 话: 1568084629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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