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它,项目出资比例为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牟平区鱼鸟西路与留德街交汇口,鱼鸟西路东侧,留德街北侧。厂外泵房位于崔山大街与西郊路交汇处西南角,崔山大街南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1座厂外粗格栅及提升泵房、7.0km进水管线,2.7km尾水排放管线。其中,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49150.21㎡(合73.73亩),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6万m3/d,厂外泵站占地面积979.68㎡(合1.47亩),设计提升规模为6万m3/d,进水管线管径为DN1200,尾水排放管线管径为DN1200。
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五段法生化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磁混凝沉淀池(预留粉末活性炭投加)+反硝化滤池+稳定池+接触消毒池”。
污泥处理采用污泥贮池+带式浓缩一体机,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外运处置。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5年。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运营质量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中A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具体要求以特许经营协议及初步协议为准。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09-09
2.7 特许经营服务范围:牟平中心城区经雨污分流改造后,根据污水管网布局,形成4个排水分区及2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体系。分区1为辛安河以东、鱼鸟河以西部分区域,分区2为荣乌高速以北部分区域,分区3为沁水河以东部分区域,分区4为鱼鸟河以东、沁水河以西、荣乌高速以南部分区域。2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牟平区污水处理厂及鱼鸟河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建设鱼鸟河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m3/d,服务范围为现状分区1和分区4。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项目实施机构: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10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11 本项目收入来源:本项目收入来源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使用者付费收入和政府运营补贴组成。
2.12 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34961.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投标人资质标准的数量及专业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限,其中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
(2)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否则相关方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同时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4日 19:00至2026年09月10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09月30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第2开标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第2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7.2 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7.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6〕1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7.4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联系人:唐茂杰,电话:0535-43388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孟鑫,电话:0535-3975807。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4310900,邮箱:mp_zbb@163.com,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308室。
7.7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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