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自8月起至12月底,我市启动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排查、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
一、举报范围
重点区域: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路网交织等区域和山边、水边、路边“三边地带”,以及拆迁地块、闲置厂房、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等易多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
重点对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河道(航道)清淤底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倾倒)、接收单位及个人。
二、举报须知
对实名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镇江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按照违法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奖励。对重大案件查处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上限奖励。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镇江市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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