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治理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加强排放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助力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12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浙江省环科院 陆建海,电话0571-87997283;电子邮箱ljh_zjshky@163.com;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王逸航,电话0571-81054044,电子邮箱dqc@zjepb.gov.cn,传真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政府行政中心3号院 ,邮编:310012
附件: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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