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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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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指导各地采用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高效、规范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魏越

电话:(010)65646333

邮箱:jdzf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吴家玉

电话:(010)84756973

邮箱:zhifabu@acee.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9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

4.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中华环保联合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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