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指导各地采用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高效、规范开展水环境污染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魏越
电话:(010)65646333
邮箱:jdzf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吴家玉
电话:(010)84756973
邮箱:zhifabu@acee.org.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水环境执法监管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9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
4.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中华环保联合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协调局、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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