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156号),同时促进雅安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对社会资本理性投资给予引导性建议。
一、暂不鼓励新增项目:
●铅锌冶炼废渣-暂不鼓励新增铅锌冶炼行业企业冶炼废渣综合利用设施;
●医疗废物-暂不支持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其他危险废物-暂不支持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暂不予审批新增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废铅蓄电池、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暂不支持新增废铅蓄电池、中小微和社会源危险废集中收集设施。
二、鼓励新增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尚无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设施,鼓励新增该类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避免产能闲置,防范投资风险。
三、下一步引导工作
(一)加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管理
●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鼓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行危险废物专业化、规模化利用,降低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量;
●鼓励企业在同一园区内资源循环利用,打造上下游产业闭环。
(二)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第三方投资参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鼓励有关科研院所和重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针对处置量大综合利用难度较大的危险废物类别开展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工作,并在危险废物自动化管理、大数据平台、环境风险、事故预警、应急处置、损害评估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探索性管理创新。
●以危险废物(可综合利用)类别在确保环境安全为前提,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开展综合利用方式,逐步替代终端处置方式;
(三)定期向社会更新公开危险废物持证单位信息
(原文链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雅安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相关建设项目投资的引导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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